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纪检监察、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 选调岗位及计划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 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见附件1;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或以上等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在原工作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与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办案管理中心和市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按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有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
四、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廉政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4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旗帜遴选提醒您,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涟源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地址:涟源市政府办公大楼739室,联系电话:0738-4980879)
3.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4.报名要求:本次公开选调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2-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半身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核减情况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7.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涟源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文秘岗位:材料作文和命题作文各一篇;
②计算机岗位: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
③财会岗位: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核定的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如果面试对象放弃资格时,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选调对象自理。
如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五)考察
按核定的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照报名条件,进一步审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同时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实地了解,全面掌握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职位的适应能力。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对市纪委常委会讨论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与调入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试用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公开选调过程中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选调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选调工作是一项严肃性的工作,严格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3.确定的选调人员不保留原职务(岗位等级),按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进行重新聘用。选调人员必须承诺在选调岗位工作5年以上。
4.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到位。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
本公告有关具体事项由涟源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738-4439572
附件:
1.涟源市村级小微权力和监督服务微信群办公室、市委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涟源市村级小微权力和监督服务微信群办公室、市委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1.涟源市委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2.涟源市村级小微权力和监督服务微信群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涟源市村级小微权力和监督服务微信群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中共涟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涟源市监察
中共涟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市直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共28名。具体职位详见《酒泉市2022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我市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中央、省直、市直部门单位设在我市县(市、区)的机构中符合公开遴选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公开遴选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4月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报名相关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研究及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陆“西部先锋网(www.xbxf.net)”“酒泉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jqzhrs.cn)”下载《酒泉市2022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查询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网络报名,通过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电话号码必须一致。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星期一)8:30至5月11日(星期三)18:00,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关闭。报名路径包括手机移动客户端和电脑PC端两种方式(旗帜遴选提醒您,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手机移动客户端:
(1)在微信中搜索“酒泉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打开后点击“人事考试”进行报名;
(2)扫描下方“酒泉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打开后点击“人事考试”进行报名。
电脑PC端: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https://ks.jqzhrs.cn”网址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西部先锋网、酒泉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酒泉市2022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不得改动格式),填写相关内容,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签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人员将审核后的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甘肃“鼎力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打印)、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扫描上传至“酒泉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遴选单位同意,由毕业院校出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报名时一并上传至报名系统。
资格审查贯彻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西部先锋网”“酒泉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8:30至18:00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8:30-18:00登陆酒泉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jqzhrs.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此次遴选采取网络报名,考生需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并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因考生报名信息虚假或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含业务知识加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
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市委组织部和市政府研究室2个职位需要进行业务知识加试,加试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满分为100分。
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加试时间在笔试后进行,具体时间由遴选单位确定后另行通知。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西部先锋网”“酒泉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2.面试
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含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数与该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程序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西部先锋网”“酒泉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现场评分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对象
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依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后综合成绩(加试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其他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在“西部先锋网”“酒泉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
2.体检
公开遴选单位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组织报名人员体检。如果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3.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考察组如实填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
(五)公示及办理手续
1.公示
各遴选单位根据综合成绩,结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遴选对象,分别在遴选单位和拟遴选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研究及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市委组织部研究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依次递补遴选对象,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遴选机关对拟公开遴选人员可以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拟公开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防疫要求
在公开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西部先锋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1.28 MB 下载次数:7794 次] |
|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70.50 KB 下载次数:541 次] |
|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14.00 KB 下载次数:91 次] |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9日
(扫一扫,咨询更多遴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