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河南省)林州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调80人
为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豫办〔2019〕10号)和《林州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为黄华镇等16个镇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人(事业全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选调80人,黄华镇、合涧镇、原康镇、茶店镇、临淇镇、五龙镇、桂林镇、采桑镇、东姚镇、横水镇、河顺镇、姚村镇、任村镇、东岗镇、石板岩镇、陵阳镇共16个镇,每个镇5人。
林州市差额补贴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医院)。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年龄认定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一)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通过扫描考试信息采集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并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同时提供上传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电子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20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经所在单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打印《2019年林州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须在《2019年林州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上签字、盖章。
报送时间截止2019年11月 18 日下午5:30分,逾期或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报送结束后,由林州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本次选调考试。
4.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内容
(2)笔试成绩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
(4)笔试结束后,及时在《红旗渠》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根据选调人数,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比例内末位人员考试成绩并列的,学历高的确定为考察人员;学历相同的,参加工作时间早的确定为考察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特别提示:
本公告由林州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2-616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