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语:党员干部是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他们的政绩观如何,决定着乡村建设的成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防止刮风搞运动,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牢牢守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这一明确要求,对匡正各级党员干部政绩观、科学推进乡村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以正确政绩观护航乡村建设
《人民论坛》(2022年08月01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指出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防止刮风搞运动,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牢牢守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旗帜注释:通过直接引用实施方案中的内容,开门见山的指出本文中心论点“正确政绩观是要以民生为本”,为下文阐述如何进行乡村建设打下理论基础。)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乡村最终形态怎样,是否达到群众期望,关键取决于领导干部以什么样的政绩观对待这项民心工程。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一个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过程,不仅要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建设原则,而且要把握“规划先行、示范引领”的工作节奏,不但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建设理念,还需达到“宜居宜业宜游”的预期目标,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要坚持从实际、从群众需求出发,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怀揣把规划好的蓝图一干到底的韧劲。(旗帜注释:本段通过从美丽乡村建设的总目标和要求入手,进一步阐述正确政绩观的内容,将正确政绩观融入到乡村建设的主要工作中来,在乡村建设中找到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
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必须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里,把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首先需要领导干部深入实际、了解实际,练好调查研究基本功。要立足发展定位,深入乡村一线,准确把握乡村的有利条件、资源禀赋、历史风貌、风土人情等特色,掌握一手材料,重点结合上级文件要求,为后续分类推进、体现特色提供有力支撑。其次,要善于谋定而后动,科学合理规划布局,注重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超越发展阶段,明确时序节点,形成闭环责任体系。最后,要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尊重群众意愿,让问计于民成为常态,创新工作方法举措,发挥好政府、社会和群众等各方面力量和智慧,营造出“带领群众一起干”的氛围环境。(旗帜注释:本段通过三个分论点进行阐述,分论点一:领导干部深入实际、了解实际,练好调查研究基本功。分论点二:善于谋定而后动,科学合理规划布局,注重保留乡村特色风貌。分论点三: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尊重群众意愿,让问计于民成为常态,创新工作方法举措。本段从领导干部、科学布局、群众利益三个方面具体阐述正确政绩观如何具体落实到乡村建设的实际工作中,使正确政绩观的落实更具可操作性、可得性。乡村建设不是个人意志的“秀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充分的调查研究,在全面准确把握乡村的资源禀赋、有利条件、短板弱项、群众需求等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做好规划,既不因循守旧,也不超越发展阶段。要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的做法,绝不能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防止地方发展的“大手笔”沦为“大败笔”。)
树立正确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重要前提。当前,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正有力有序推进,不论是发展特色产业,还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都需要以为民造福的政绩观保驾护航。要加快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潜绩”在政绩考核中的占比,考准考实工作实绩,引导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步一个脚印,咬定目标使劲干,努力在乡村振兴大舞台上展现担当作为。(旗帜注释:结尾段对正确政绩观进行了总结概括,再一次提出在乡村建设中正确政绩观的具体行动要求,只有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保驾护航乡村建设,咬定目标,担当作为,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振兴。党员干部必须摆脱私心杂念,多做为后任作铺垫、打基础、谋长远的事情,才能为“一茬接着一茬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创造有利条件。要用好考核的指挥棒,在乡村建设中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注重考核时间短、见效快的“显绩”,也注重考核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从制度上防止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如此,才能引导党员干部处理好稳和进、虚和实、近和远的关系,做到“显绩”与“潜绩”共衡量,让乡村振兴更有“温度”、惠民答卷更有“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