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口惠实至
《光明日报》(2021年03月23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施行以来,各地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出现表面化、同质化、形式化现象。据媒体报道,有全国政协委员发现,一些地区以对标先进水平为名,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改革措施,或是只管转发上级部门的意见或要求,造成了营商环境建设的纸面先进性。(旗帜注释: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市场主体需求,聚焦转变政府职能,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并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确立对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这一举措既彰显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又顺应了市场主体期待,赢得广泛点赞。在国家层面首次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条例,以法治手段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彰显了中国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在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自条例颁布以来,各地营商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在成绩背后还存在很多问题:(1)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改革措施;(2)营商环境建设的纸面先进性,本文开头以存在的问题切入,也是评论文章常见的写法。)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越来越多的地方意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纷纷铆劲推出优化举措。你有硬措施,我有软服务;你主动服务,我无事不扰;你“最多跑一趟”,我“一趟不用跑”;你当店小二,我做贴心人……在措施发力之下,企业获得了便利,民众满意度也在攀升。不过,正如专业人士所称,也有一些地区不认真分析本地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不以本地区人民群众的需要为目标,而是简单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改革措施,流于表面化、同质化和形式化。显然,这样的营商环境很难达到兴业的目的。(旗帜注释:本段是承接上一段,点出企业无论大小,都期盼有更好的营商环境,让自己轻装前行、加速奔跑。近年来,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成绩有目共睹。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我国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简政放权,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一系列“放管服”组合拳,不断开辟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空间。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依然在路上,部分地区不立足实际而是简单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改革措施,流于表面化、同质化和形式化。这说明,打造社会期待的一流营商环境依然任重道远。)
营商环境有没有优化、优化到不到位,民众最有发言权。如果企业的痛点仍在、堵点横亘、难点不除,再对标先进有何意义?按说,向发达地区看齐,学习发达地区的优化措施,不仅不应该被诟病,还应受到鼓励和赞赏。但是,这也要看怎么学,是真心学还是走过场;是打着学的名义应付上上下下,还是知耻后勇、见贤思齐,这是有区别的。向发达地区学习,不能简单模仿,更不能做表面文章,而要真正以解决民众的实际困难为出发点。(旗帜注释:向发达地区学习的方式很重要,不能简单模仿,更不能做表面文章,而要真正以解决民众的实际困难为出发点。切记不能流于表面,走过场。)
“栽好梧桐树,自有凤凰来。”轰轰烈烈地推出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吸引了一批人才和投资者。但是,当慕名而来的人们发现相关措施只是徒有其名,那么,他们即便来了也会选择离开。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并不等于好的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是制度安排,也是一种生态。“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这是经过现实检验的至理名言。(旗帜注释: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法治既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是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的有效抓手。更为重要的是,在国家层面首次出台此类行政条例,以法治手段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彰显了中国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政策取向,在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曾有学者直言,如果机械地把营商环境的打造理解成“试卷答题”的话,那么很有可能掉入“应试教育”的陷阱,甚至可能出现“考什么就学什么”的“应试策略”,就会偏离这项工作的初衷。这一提醒很有现实针对性,也暴露了一些地方打造营商环境的误区。过于强调“应试技巧”,而忽略实际效果;过于追求热闹,而缺乏务实;过于强调看得见的政绩,而回避造福一方的长效机制。如此一来,所谓的优化营商环境只能带来“物理反应”,而无法产生“化学反应”。(旗帜注释:将营商环境的打造比喻成“试卷答题”,对照着这套“试题”,我们确实可以发现自身的短板在哪里,今后的努力方向在在哪里。但是如果机械地把营商环境的打造理解成为“试卷答题”的话,那很有可能掉入“应试教育”的陷阱,甚至可能出现“考什么就学什么”这样的“应试策略”,那就会偏离这项工作的原意。毕竟,对照着成文的指标体系去推动纸面上的法律规则的“立、改、废”,实际上并不难,但难的是法律规则运行的外部环境的整体改善。营商环境优化的工作涉及我们国家诸多方面的制度规范以及制度规范的实施与执行,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它不是一场“考试”,而是国家长期的“事业”。)
便企利民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应该建立发挥作用的长久机制。否则,领导一换,措施一变,就有可能虎头蛇尾,难以收场。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之以恒地优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必能拉动当地生产力,实现企业兴旺发达、民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旗帜注释:总结段,提出好的营商环境,必须坚持“四个导向”、培育“三个化”的营商环境。本段好的营商环境的表述方式值得旗粉学习积累。不断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不断为市场活力充分迸发创造良好环境,就能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开辟光明前景。)
旗语:“你有硬措施,我有软服务;你主动服务,我无事不扰;你“最多跑一趟”,我“一趟不用跑”;你当店小二,我做贴心人,这些是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以来,各地方不断推出的优化举措。
本文聚焦如何解决“营商环境建设的纸面先进性”问题,提出要以解决民众的实际困难为出发点;向先进地方学习;要营造良好的法治化环境;要建立长效机制等,对策紧贴实际,论证充分有效,有许多接地气的表述旗粉们可积累,灵活运用于遴选大作文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