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题(20 道,每道 1 分,共 20 分)
如,纪委工作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特点、三大攻坚战、主要考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本次考察的比较多)、执纪规则等。
扶贫方面:“两不愁三保障”等。
哲学题:认识的完整过程等内容。
二、判断题(20 道,每道 0.5 分,共 10分)
1.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不是司法机关。( 广义上讲是对的)
2.组织建设处于统领地位。(错,政治建设处于统领地位)
3.国家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
三、填空题,(20 道 每道 1 分。共 20 分)
王国生书记讲话、党组织决定事项、六大纪律、党员处分种类、党员处分禁止晋升职务的时间期限、三会一课等内容。
四.简答题(3 道、每道 5 分,共 15 分)
1、以案促改应该把握哪些环节,谈谈你对以案促改的认识和理解。
【公选王解析参考1】童教授
以案促改是指在案件查办后,通过深入剖析发案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找准制度漏洞,开展警示教育,扎紧制度笼子,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以案促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的形式,目前,按照中央要求,各地狠抓以案促改,在反腐倡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要让以案促改不走形式,真正落到实处,我认为应该把握好以下五个环节:一是案件遴选环节。要选取哪些具有典型性、普发性、启动性的案例作为以案促改的素材。针对不同领域的廉政风险点,也可各有侧重进行选取。二是案件剖析环节。要通过案件的再梳理、再总结,找出案件背后带有普遍性、规律性问题,査找思想和制度漏洞。三是警示教育环节。要将案件整理成反面警示教育的专题片或教材,多途径、多形式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教育,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四是整改落实环节。通过警示教育,加强机关单位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筑牢思想和制度防线。五是总结评估环节。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效果评估,不断改进,达到更加满意效果。
【公选王解析参考2】林夏老师
以案促改把整治极少数与教育大多数结合起来,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的具体举措,是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的重要实践平台。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是治“未病”的一剂良方。要把握好三个环节:
一、深入剖析案例是以案促改的基础。选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反面案例作为教材,深刻剖析典型案例背后的根源性原因,发掘可能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政治生态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警示教育。
二、丰富教育载体是以案促改的关键。打破说教式的警示教育“老套路”,充分利用媒体、党内通报、“三会一课”等多种方式,立体呈现鲜活的案例,全景展现违纪违法的真实故事,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方真正触及灵魂深处,引导干部自觉整改。要结合宣传贯彻党规党纪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加深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的理解。
三、坚持标本兼治是以案促改的根本。一方面,着重围绕加强纪律建设深化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法观念,增强敬畏和“不敢”,自觉规范言行,严守纪律底线。另一方面,针对案件暴露问题,査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扎牢制度的笼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公选王解析参考3:天明老师】
以案促改要把握教育预防、事发惩治预防、事后制度预防这3个关键环节。我认为“以案促改”,核心在“改”。以案促改,重点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更具有说服力和实际效果,可以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以案促改,基础是建章立制从源头堵住风险漏洞。“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贪腐案件发生后,要认真分析贪腐问题发生的原因,从源头上采取预防措施。以案促改,关键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可采取随机抽査、交叉督查、开展“回头看”等方式,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公选王解析参考4:欧阳老师】应把握的环节:①选准案例,突出警示性优先选取发生在本单位、本系统、本地的案件,突出案件的典型性和警示性。②深刻剖析,突出针对性。围绕腐败问题多发易发岗位,确定风险等级;责任剖析,重点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切实压实“两个责任”。③用活教材,突出教育性。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情、宣读处分决定、涉案人员做检査、重点人员表态发言、领导讲话等,使干部受到教育。④建章立制,突出长效性。对现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査评估,查找制度漏洞,及时修订完善,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认识和理解:以案促改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落实治标促本的重要探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以案促改有利于加强干部的教育和警示,有利于以点带面地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有利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利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对建立科学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具有重要的意义。以案促改关键在案件的警示性,核心在教育性,落实在整改性。
【公选王解析参考5:思齐老师】
以案促改要注意的环节:一是案件的选择上突出典型性。要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发生在重点环节及重点领域、危害性大、警示性强的案件作为以案促改的标靶。二是案件的剖析上强调根源性。围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査找发生腐败的根源,全面梳理原因,找到问题的共性。三是活动的开展上注重协同性。要以点带面,把以案促改工作向不同系统、领域拓展延伸,使活动开展全覆盖。四是结果的处理上确保惩戒性。要真正以教促改,通过案件的严肃处理,吸取经验教训,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五是制度的建立上凸显长效性。要坚持标本兼治,把以案促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认识和理解:以案促改是防治腐败的创新举措,做到了治标和治本的有机统一,对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通过典型案件,查摆出了发生在身边的腐败;通过案件整治,不仅惩处了不廉洁行为,也教育、挽救了部分信念不纯、定力不强的党员干部,有利于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机制,为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奠定了良好的政治生态。需要注意的是:以案促改不能流于形式,不能浮于表面,要真正发挥整改效力,一是要做到以“案”为基础。把案例选择、思想教育作为关键环节,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二是要做到以“改”为目的。梳理问题,寻找共性,严肃査处,建章立制,切实凸显“査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2.简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公选王解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1.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2.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3.党纪重处分、重大职责调整的成为少数;4.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査的成为极少数。
【注】:作为参加纪委岗位遴选,此题是必须掌握的送分题。其他老师答题同上,略。
林夏老师除上述外,还补充: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监督执纪工作“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深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重要手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重要的是靠纪律管住大多数,就是要秉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道德标尺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纪律戒尺,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3.谈谈党内政治规矩的内涵。
【公选王解析参考】“政治规矩”不是指某一条具体的规矩,而是对党员干部政治标准的总体要求,是对党员干部政治坚守的总体概括。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阐述了政治规矩的基本内涵,主要包括:1.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2.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3.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4.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党的“政治规矩”强调共产党员应有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原则意识、团结意识、程序意识等政治思想觉悟。
【其他老师答题略同】
林夏老师此题补充了以下内容:
遵守党的政治规矩,最核心的,就是要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思齐老师此题补充了以下内容:
党内政治规矩事关全党的路线和立场,事关党的事业兴衰,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业,它是党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也是党的执政基础。遵守党内政治规矩,有利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提高党的战斗力。
五、案例分析(共两个,第一题7分,第二题8分)
公选王材料1(本题材料由公选王毛老师根据考友回忆整理,非考试原材料)
4月1日,市纪委市监委接到某粮食局副局长吴某涉嫌贪污的线索举报。4月2日,市纪委市监委立即展开初步核实。成立了调查组,5月份进行立案审査,之后,移交了检察院。调査期间,市纪委市监委调查组在尚未经过领导的批准,直接决定对其限制出境。没有经领导批准,就直接由本单位做出留置措施,6月1日对吴某进行留置后,6月3日才通知单位和其妻子。在调査吴某贪污时,还发现了吴某向陈某行贿的问题,调查组在没有向单位负责人汇报的情况下,直接立即对陈某进行了询问调查。
公选王问题1:请指出材料中程序性错误,并分析原因。
【张彦教授解析参考】
材料中共有程序性的错误4处:
1.未经过领导批准,调查组直接决定对吴某限制出境问题。
对吴某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拟采用的调査措施须写入审查调查方案中,审査调查方案经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才可采用,所以调査组须按程序送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研究批准后再报省监委批准后方可才能执行。调查组没有直接决定对吴某限制出境的权利。
调查组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十条“审查调查组可以依照党章党规和监察法,经审批进行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査、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査、鉴定,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査、通缉、限制出境等措施”,没有按程序报领导审批。以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条“监察机关为防止被调査人及相关人员逃匿境外,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对被调査人及相关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的规定,没有报省监委批准。
2.没有经上级批准,就直接由本单位做出留置措施对。
对吴某采取留置措施,市纪委市监委应以市监委的名义报省监委批准后才能作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3.6月1日对吴某进行留置后,6月3日才通知单位和其妻子。
市纪委市监委应及时通知吴某所在单位及家属。材料中6月1日留置后,6月3日才通知,已超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査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十一条的要求内容,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材料中没有提到有可能存在影响调查的情形,所以市纪委市监委通知时间超时。
4.在调查吴某贪污时,还发现了吴某向陈某行贿的问题,调查组在没有向单位负责人汇报的情况下,直接立即对陈某进行了询问调查。
调査组对在审査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应及时报案管部门备案。吴某向陈某行贿,则涉及到陈某涉嫌受贿,是新的问题线索,与吴某自身的问题线索是两条不同的问题线索,调查组应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委领导汇报后,及时报案管部门备案。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条中“监督检査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办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了“未经批准、授权处置问题线索,发现重大案情隐瞒不报,或者私自留存、处理涉案材料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林夏等其他老师答题略同】
材料2(本题材料由公选王毛老师根据考友回忆整理,非考试原材料)
甲(国企某化工厂老板、中共党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设备需要更换,向乙(某五金厂老板)下单价值30万元货物,甲叮嘱乙接到订单后,只向甲所在的化工厂寄出供货单、发票,而不需要实际供货,等五金厂收到化工厂的货款后,乙再将30万元货款汇至丙(甲的妻子,丙对转账缘由清楚)的个人账户。乙为使五金厂能长期向化工厂供货,便提前将五金厂的30万元现金汇至丙的个人账户,并告之丙,这30万怎么用,听甲的安排。3天后,化工厂会计准备按照甲的指示将30万元汇给五金厂时,因有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该30万元没有成功汇出,在纪委立案后,甲不交代自己行为,经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后方如实交代了问题。
公选王问题:甲乙丙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是什么性质的犯罪。甲在立案后拒不如实交代是否构成对抗组织审查?
【公选王张彦教授解析参考】:甲利用职务上便利实施了贪污行为,涉嫌构成贪污罪,但没有给国企化工厂造成实际损失,甲也没有贪污五金厂的财物,所以,对甲的行为认定为贪污未遂。
乙将五金厂的30万元汇给丙的行为,是为了谋取五金厂的利益,也明知是在帮助甲实施贪污行为,客观上也已经在帮助甲实施贪污行为,所以,乙构成贪污罪未遂的从犯。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乙的行为符合此条情形,故构成挪用资金罪。
丙对汇入其账户30万元明知是在帮助甲实施贪污行为,虽未将此款转交给甲,丙构成贪污罪未遂的共犯。
甲在立案后拒不如实交代不构成对抗组织审查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包庇同案人员的、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是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査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也说到审查调查期间,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对审查对象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反思材料。
被审查调查对象在立案后会存在由于畏惧、逃避、侥幸等心理拒不交代,但经思想教育后能够积极配合组织调査、如实交代问题的,也不宜认定为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林夏等其他老师答题略同】
六、申论(70分)
材料
6月6日,一户村民却向媒体反映,因自己60亩的麦田靠近空气质量监测站,有关部门担心麦收产生的扬尘会影响监测站的数据,所以东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求他们只能用手割。
6月7日,该县官方通报称,该县在事发后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已为该村民安排抑制扬尘环保收割机收割,现已全部收割完。6月8日该县宣传部负责人告诉记者,60亩麦田属政府规划的绿地。土地已被政府依法征收,且补偿款全部到位。李某私自占有该地并私自耕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多次劝说无效。
问题:自拟题目写一篇政论文,评述东阳县政府做法,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且给出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1000字以上)
【公选王童教授范文】
“歪手段”得来的“好空气”怎能服众?
一方面,农民望着抢个季节收粮进仓,另一方面,政府却守着空气质量监测站怕污染逼迫农民用手割。为了“好空气”的数据好看,东阳县政府有关部门却用上这样“歪手段”,这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在作祟,是宗旨观念、民本思想发生偏差,是典型的乱作为、假作为。
仅过一日,迫于媒体压力,东阳县政府官方通报称,已为该村民安排抑制扬尘环保收割机收割,岂不给自己扇了一记重重的耳光。但又冒出个60亩麦田已征来,况且不说真假与否,还会让人产生政府征收麦田闲置,就是为了保护空气质量监测站不受污染的嫌疑。
在中央环保督察越来越压紧,广大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越来越期待的新形势下,地方政府对于“好空气”的数据压力倍增。但是如果不从改善空气环境本质入手,而是把空气质量监测站当“祖师爷”保护,哪些这般作法,只能是政府官员们思想上严重跑偏,行动上伤害了群众感情,后果上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如何避免这些“馊主意”“歪手段”在政府行为再次发生呢,需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营造一个良好的政府行政行为的“好空气”“好生态”。
一是要“筑魂”,解决思想根子问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是“总开关”。要从根本上解决政府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就必须在政府机关强化法治教育,增强法治观念,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履行政府法定职责。作为政府工作人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真正从思想和灵魂深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把老百姓事当作天大的事。要坚持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倡导和践行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数字政绩、假政绩,不靠“歪手段”获得“好数据”。
二是要“长牙”,解决制度失效问题。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实,在行政作为、行政执法中,不是说党和政府没有规矩,往往是我们的执法部门、执法者对规矩置若罔闻,熟视无睹。怎么オ能让规矩不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关键是要让制度成为“带电”的制度,成为“长牙”的制度。上级部门要加强经常性检査,看地方和基层尤其是有关部门在执行制度上是否走了样,制度是否成了“摆设”,要通过明査暗访,保证规矩制度发挥应有作用。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保证规矩的严肃性、公正性。
三是要“亮剑”,解决行政乱象问题。“动员千篇不如问责一次。”东阳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何敢于这样任性执法,在环保问题上做假动作、虚动作,关于是行政违法成本过低。对于这样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形象的行为,对于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秀作为等行政乱象,要以“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毅力和勇气,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说不,敢于亮剑,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对于那样饥不择食、甚至不择手段的任性者、违法者。作为监管部门早发现、早警示、早敲打,仍然我行我素,自以为是的,要出重拳、下猛药、亮真剑,形成强大震慑。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群众的眼晴是雪亮的,希望东阳县政府,也希望我们所有的政府官员,都要以为戒,多讲一些真话,少念一些歪经,多干一些实事,少要一些花招,真正向把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打造一片风清气正的“好空气”
【公选王解析参考2:欧阳老师】
“收麦事件”引发的行政执法思考
新形势下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直接关系到政府各方面的管理活动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实际工作中,各地行政执法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行政执法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话题,本文拟结合“某县收麦事件”就此作粗浅探讨。
一、“收麦事件”暴露的行政执法的问题
1.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不够。存在“讲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遇事不懂得依法律来解决问题,而是习惯于用人治的思维模式来处理问题,甚至于用有损常理的办法来处理问题,“人治”色彩浓厚;有的急功近利、对一些具体工作乱批示,造成办事程序违法、群众利益受损、社会矛盾纠结而又长期得不到处理。
2.行政执法理念陈旧。一些执法人员不思进取,不注重学习,执法理念陈腐,观念落后,存在“重罚轻教”和“以罚代管”等思想偏差;有的缺乏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观念,如:收麦子扬尘大就责令老百姓用手割。不能自觉地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执法中或不告知相对人拥有的权利,或不履行应尽的义务,或不认真对待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有的不严格依法办事,执法工作常常出现偏差,乱设许可条件、乱收费、査处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曲解法律、滥用行政执法权。如:以影响环保监测数据为由城管综合执法就不允许机械收割。
3.执法质量有待提高。一是执法不严。有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不愿担责、不敢碰硬导致执法不到位,执法不得力,不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城市管理、市场管理和社会治安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査处,造成很多社会问题不断累积,积重难返,如:土地已经征收为什么没有及时建设,造成老百姓抢种,难道是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执法不严。二是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部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相当普遍,行政执法中的程序不合格的问题仍相对突出。三是行政执法随意较大。执法人员受感情、认知能力、利益、领导压力等因素影响,执法时随意性较大,引起群众怀疑、不信任,产生对立情绪,不配合执法。四是行政执法手段有限。现行的许多法律未赋予行政机关的执法手段,对于违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面对这种违法行为往往束手无策。如;已经征收的土地抢种了怎么执法的问题。
4.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不少基层执法人员素质较低。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粗暴,执法方式简单、态度粗暴、随意执法现象普遍存在,不文明、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消极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现象在一些地方还依然存在。
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
一是端正执法思想。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政府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带头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要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通过强化宗旨教育,因势利导地引领执法人员针对执法实践中存在的偏颇作法,深入查摆,革除思想上存在的模糊认识,坚决革除对群众耍特权、抖威风、侵犯群众利益的恶习,整体促进执法理念的深层次转变。
二是规范行政行为。政府及其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职,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越权渎职行为。要加强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严厉査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等方面的违法案件。
三是理顺体制机制。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解决政府行政管理中“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行政职责,避免重复执法、交又执法、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现象的发生。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中有法可依的问题,依法解决职能到位问题,实现执法重心下移,提高管理成效。
【公选王解析参考3:林夏老师】
实事求是有态度很抓落实善作为
政府良好形象的塑造,离不开公开透明的政策和依法依规的行政,更离不开每一个机关工作人员的担当和实干。东阳县发生的这场“麦田保卫战”可谓一波三折,在短短三天内不断反转,这其中暴露的问题不容小觑:缘何已被征收的土地,仍被私自占有、耕种?有关部门面对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面对媒体存在本领恐慌等问题,凡此种种,都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的作风之弊。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来破解。我们必须深刻汲取东阳县教训,实事求是有态度,很抓落实善作为。
要坚持以人为本,在为民服务上有温度。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践行全心全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初心所在,是使命担当。问题是时代的声音。遇到问题不可怕,但绝不能一纸命令一推了之,而应该与民众一起想办法,做决策,做群众的“贴心人”“店小二”。要结合当下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要坚持依法行政,在很抓落实上有力度。新时代,走好群众路线,必须不断增强法治化水平,规范政府行为,进一步减少权力任性和乱作为的空间。政府不能怕出事,怕上访,味追求维稳,将问题、难题就给后来人。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信念啃硬骨头,以钉钉子的精神,把工作落到实处。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扛起监督执纪的责任,紧町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懒政怠政问题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査处一起、曝光一起,以问责倒逼真改、实改、彻底改。
要坚持实事求是,在占据主动上有高度。实事求是是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领导干部要通过调研等途径全面了解事件的经过,掌握来龙去脉,增强应对的能力。要增强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善于运用媒体宣传主张,解决问题。舆论监督是督促我们改进工作的助推器,不能害怕媒体,逃避采访,要做到信息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占据舆论主导权,为我所用。
不驰于空想,不鹜于虚声。作为政府部门的党员干部,要有实事求的态度,以为民服务的情怀和担当作为的实绩献礼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
[参考解析]
考察的是文章的写作能力和政策理论的理解能力——形式主义。
[参考范文](1043 字)
“实”字当头 力破形式主义
近日,“农妇 70 亩小麦用手割”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极大负面影响。
究其原因,一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深、领会不透、落实不好,为了减少扬尘污染、保监测数据,阻止群众机收小麦的做法,与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初衷背道而驰。二是反映出当地在污染防治方面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错误的政绩观在作怪。三是反映出有关部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是典型的能力不足,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现实表现。我们必须深刻汲取教训,聚焦“实”字当头,坚决破除形式主义。
聚焦以人为本,在坚定理想信念上求实。结合当下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头雁效应”,多做管长远、管根本的工作,少做表面工作、形象工程;把精力多用在污染防治、环境治理上,少用在投机取巧、“找捷径”上。树牢群众观点,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实现环境效益和群众利益的双丰收。
聚焦作风转变,在持续攻坚克难上务实。污染防治既是一场攻坚战,又是一场持久战,更是一场大仗、硬仗和苦仗。攻坚战的成效,来不得半点的虚假。老百姓最重“实打实”,最烦“壳里空”。要不断的转变工作作风,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功夫下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坚持从实处着眼、用实干考量、用实绩说话,从根本上铲除形式主义生 接枝的“土壤”。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避免方法简单粗暴, 决不搞“一刀切”。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不切合实际的乱作为,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坚决反对以抓环保为名而抹黑环保,主动服务抢收抢种工作,确保小麦及时收割、颗粒归仓,切实维护和保障好农民利益。
聚焦担当作为,在强化督查考核上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扛起监督执纪的责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紧盯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懒政怠政问题和不作为慢作为 作为问题,只要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释放敢于向顽症亮剑、向痼疾开刀的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真改、实改、彻底改。开展以案促改,形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有力震慑和长效机制,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以“求实、务实、落实”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认真落实省委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年的安排部署,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献礼。
[深度联读]紧急通知的写作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麦收期间坚决反对环保形式主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紧急通知
近日,新闻部门报道了我省某县城管部门,为了降低小麦收割扬尘对周边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影响而釆取不让农民机收的做法,引发了社会关注。为此,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及时纠正一些不妥做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确保人民群众丰产丰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讲民生的高度,关心支持当前人民群众的抢收抢种工作,正确处理麦收和防治大气污染的关系,严防“一刀切”现象。减少农业方面的扬尘污染,重在宣传引导,完善农机防尘设施,在确保小麦及时收割,颗粒归仓,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循序渐进。切不可操之过急,更不能不切实际,不顾农民利益,命令式阻碍农民正常收割,坚决反对麦收期间环保形式主义。
二、认真排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排查清理麦收期间提出的农业扬尘治理的不合理要求,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不切合实际的乱作为,坚决制止方法简单、方式粗暴的懒政怠政行为,坚决纠正上述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坚决反对以抓环保为名而抹黑环保,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三、科学指导。各地要结合麦收期间的大气污染防治特点,充分发挥“政府统一负责、相关部门联动”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市县督导、乡镇(街道办)和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重点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和收割机所使用优质油品的供应保障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充分发挥农机防尘设施的作用,有效减少收割带来的扬尘污染。
四、加强宣传。各地要坚持正面教育,强化群众对麦收大气污染反弹危害性的认识,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引导广大农户自觉、自愿做到禁烧秸秆、收割污染防控等措施。要综合运用新闻媒体和 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发放明白卡等群众易于乐于 受的宣传手段,利用网络、短信、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途径,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综合利用秸秆的好处,以及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技术措施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努力提高公众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禁烧秸秆、利国利民、美化家园”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