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旗谈】
(2019.07.22)
“一旗谈”学员精彩发言集锦
学员1
云南绥江两名党员女干部,拒绝组织提拔被严肃处理,我认为处罚过于严重,但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对于两名女干部来说,被提拔意味着责任更大,工作压力更大,陪家人和孩子的时间更少,加上,被提拔是去条件较差的乡镇,她们面临着与家人聚少离多与组织提拔的困难抉择,最终她们拒绝组织安排,这是人的合理想法,因为这被严肃处理处罚过重。但是她们毕竟是党的干部,被提拔,意味着被组织信任,工作受到了群众认可,这是组织经过再三考量做出的决定,是组织赋予两名女干部的更大责任和神圣使命,她们应该接受组织安排。作为党员干部,应该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时时刻刻牢记“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的誓词,努力践行敢于担当作为,为党和人民“挑大梁”的神圣使命,下到最需要我们的基层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两名女干部却拒绝了组织提拔,忘记了一名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忘记了我们是人民的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干部,所以面对女干部的拒绝,绥江县给予严肃处理又在情理之中。
(从个人和组织两个层面上阐述了观点,但是语音表达上层次不够明显)
学员2
选拔任用干部的前提是人岗相适,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对于拒绝组织提拔被通报的问题,是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没有异议,但是这件事件背后暴露出的问题,应值得深思。一是被组织发现予以重要,说明自己的能力和工作业绩被认可,提现了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二是拒绝组织提拔,尽管有各式各样的理由,也反映出当前有些干部担当精神弱化,工作挑肥拣瘦。三是干部选拔是双向选择,要贯彻组织意图,但也要注重倾听干部本人意见,不应一厢情愿,也不能揠苗助长。
领导干部的选拔使用既关系着伟大事业的接续奋斗,也关系着干部本人的成长进步,社会关注高,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严把政治标准,把需要的干部选上来。同时,也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的教育培训,不仅要选好,更要教育好。并且,领导干部个人也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履行好责任。
(主要是从组织层面,从选人用人的角度对问题进行了分析,可以从其他层面进行延展分析)
学员3
(总体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思路对事件进行了分析,比较全面,语言表达也是流畅,亮点蛮多,继续坚持)
学员4
处分拒绝提拔的干部一方面有利于维护组织权威,保障干部提拔工作的严肃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抓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尤其是抓理想信念、责任担当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
但同时,我们也要反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否存在不科学之处。一是要深入总结拒绝提拔干部事件的经验教训,在动议环节就要充分考虑干部本身的综合素质、责任担当;二是干部提拔前,一般情况下事先征求本人意见,使组织和干部有一个比较良好的沟通;三是要综合考察,优中选优,确保选拔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四是要在基层一线、工作一线、重点项目一线锻炼培养干部,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五是注重日常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奉献意识,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观点明确,语言简洁,措施可行)
学员5
云南绥江两名女干部因拒绝提拔被严肃处理,展现了新时期我们党对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严厉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进取精神,敢担当,勇作为,发扬服从组织安排的螺丝钉精神和奋斗钻研的钉钉子精神,绥江两名女干部主要因个人问题和家庭问题拒绝提拔显然与党员领导干部基本要求背道而驰。然而,组织上在没有深入调查了解两名干部拒绝提拔的深层次原因就给予严肃处理也值得商榷,两名女干部既然能在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说明其在各自现在的工作岗位上应当是兢兢业业,所以才获得领导、同事一致好评,当干部出现不愿提拔的情况时,应当在充分了解深层次原因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研判,而不应直接进行严肃处理。一是提拔应尊重个人意见,组织对干部的提拔重用应充分了解本人意愿与家庭情况,对于工作调动确实会造成极大麻烦和困难的干部应给予更多的关怀和理解,而不是一味的责备和处罚。二是提拔应考虑人岗匹配,有的党员干部在原有工作岗位上能够做的非常出色,但提拔到领导岗位上之后却变得有些无所适从,这就出现了人岗不匹配的问题,在提拔干部的时候,组织上应充分考量干部的胜任能力,如果党员干部个人确实觉得新岗位不适合自己而出现畏难情绪,组织上应客观分析,重新评价拟任方案。三是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干部的提拔多是从基层领导岗位做起,基层领导岗位承担太多的压力和责任,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实工作大多压在了基层领导干部身上,为基层减压降负才能激活基层政治活力,使得更多年轻有为的党员干部愿意投身基层干事创业。
(也主要从组织层面,选人用人方面进行分析,可以结合其他同学的发展适当添加)
学员6
绥江两名女干部因拒绝组织提拔而被严肃处理,不管是在公务员内部,还是在社会上都引发了热烈讨论。
一部分人认为,党员干部从事为人民服务的特殊行业,理应讲担当、重使命,克服小我的困难,服务更多的大我,这才对得起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另一部分人则认为,两名女干部事出有因,特别是其中一会刚刚生完二胎,只是合理向组织表达了诉求,并且干部选拔任用只是在考察阶段,这样的处分未免不够人性化。与其一刀切地赶鸭子上架,不如两全其美互相成全,让其他想干事能干事愿干事的干部担当此任。
两种说法都有合理之处,他们共同提出了一个命题,如何处理好组织与个人、大我与小我之间的关系,这也是新时期干部的选拔任用值得深思之处。诚然,绝对的自我毫不可取,但绝对的牺牲也难以长久,如何在二者中寻找到一种平衡,是我们当下必须要做好的必修课。
首先,要加强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机制建设。除了要在德勤绩能廉等方面细致考察,也要知悉干部自身思想和意愿,建立双向选择机制,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脱颖而出,让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岗位上大放异彩。同时,对有畏难情绪、本领恐慌的干部也要通过培训谈心等方式加以帮扶,绝不能一刀切式地一棒子打死。
其次,要关心关爱基层一线干部。基层一线冲锋在前,任务多工作重压力大,但也是磨砺干部的第一线。应在福利待遇、提拔任用等方面向基层倾斜,以情以财吸引人留住人。
再者,要加强党性修养教育。通过开展思想理论学习、优秀楷模评比,提升党员干部对于担当尽责履职的认知,特别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自觉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对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提到寻求两者的平衡,并提出具体举措)